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推动2021届毕业研究生更好地求职择业,表彰毕业研究生中品学兼优者,促进研究生毕业后到用人单位积极工作,现决定开展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2021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均可参评:主要包含2018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201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学硕连读研究生,以及2016级直博生、2017级博士生。
二、评选时间
2021年5月27日至6月16日。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学术型研究生攻读研究生期间有创新成果,在学术、科研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规定学制内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获得学位;
4、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和公益劳动,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
5、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曾获得研究生董事长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团干(团员)等荣誉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定向研究生及自愿到欠发达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7、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四、评选步骤
1、6月2日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毕业研究生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1)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6月8日前,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并在本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3、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1日前将《公司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名单》(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
4、6月16日前,研究生工作部完成评审并报主管校领导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并表彰。
五、学校名额分配
优秀硕士毕业生11名(学校按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2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
六、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评选工作,广泛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质量,切实做好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
附件:1.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名单
公司研究生院
公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