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
为在全院研究生中激励优秀、鼓励创新,根据《公司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考文件
本次评奖评优按照以下文件执行:《公司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研发〔2014〕234号)、《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457号)、《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公司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解释细则(修订稿)》(校研发〔2018〕623号)。
二、评选奖项及参评对象
本次评选奖项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包括金善宝奖学金、陈裕光奖学金、吴毅文助学金)以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参评对象、奖励金额及奖励人数见下表:
序号
| 奖项名称
| 奖励对象
| 奖励金额
| 奖励人数
|
1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学制内表现优异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
| 博士生1人(差额),硕士生2人
|
2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2016、2017级直博生,2017级实行过渡学制的在校全日制博士生,2018、2019、2020年秋季入学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2016级至2018级:
博士生一等奖18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2000元;硕士生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2019级、2020级:
博士生一等奖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2000元;硕士生一等奖14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
| 2016级至2018级:
一等奖30%、二等奖40%、三等奖30%。
2019级、2020级:
博士生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硕士生一等奖10%、二等奖30%、三等奖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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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 金善宝奖学金1人:二三年级在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陈裕光奖学金1人:在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吴毅文助学金1人:5000元/人。
|
4
|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每人1000元
| 共2人
|
三、参评条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参见《公司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员工成绩排名必须在本专业前1/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参见适用于2016级至2018级研究生的《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发〔2014〕234号文件)和适用于2019级、2020级研究生的《公司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发〔2018〕457号)。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3、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参见《公司2019—2020学年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评选指南》(附件2)。
金善宝奖学金
(1)奖励范围:
二三年级在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1人
(2)奖励金额:5000元/人。
陈裕光奖学金
(1)奖励范围:
在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1人
(2)奖励金额:5000元/人。
吴毅文助学金
(1)奖励范围:
在校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1人
(2)奖励金额:5000元/人。
(3)申报对象:
了解吴毅文女士生平事迹,愿意为国家农业发展贡献力量;家庭经济困难,通过研究生“绿色通道”入学或在校期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4、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1)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劳动,举止文明;
(3)遵守《研究生会章程》,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和文体、学术活动,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公益性社会活动,能积极协助学院开展研究生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在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项比赛中因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者优先考虑;
(4)学习态度端正,无必修课不及格记录,学习成绩优良,求知欲强,知识面广,并表现出较高的科研水平;
(5)担任主要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在研究生中有较高影响力;
(6)在校期间无任何不良记录。
四、名额分配及评选原则
(一)名额分配方案
按照学校划拨名额和各等级名额比例要求,计算得出各专业等额名额和差额申报名额。计算方式:专业人数乘以校定百分比,计算结果含小数点的,取整数位为等额名额,学校分配名额-累计等额名额=差额名额。一等学业奖学金的差额人选由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选产生;二等学业奖学金的差额名额由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一等奖学金答辩会结果另行商定分配到相关专业,按照评选原则评选,不再举行答辩;2019级、2020级各专业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累计不超过专业人数的60%(图书馆学专业、情报学专业合并计算)。详见《wns威尼斯人研究生奖助学金名额分配》。
(二)评选原则
卫岗校区研究生参照原信息科技学院奖学金评选办法评优;浦口校区研究生老生参照原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进行打分;新生按照本评选原则确定奖学金。
研究生参评各类奖助学金时,成绩要求按以下标准界定:
1、一年级奖学金以吸引优秀生源为导向,在录取时确定。主要依据为:
(1)硕士生:①是否为免试推荐入学研究生;②入学考试的初试和复试成绩;③本科就读学校类别及在校成绩与综合表现。
(2)博士生:①是否为硕博连读或直博生;②入学前的科技 成就与入学成绩;实行“申请审核制”的一年级博士生以入学前 的科技成就为基准。
2、二年级奖学金以学业为导向,主要依据为:
(1)评审开始前一学年的学习成绩与科研状况; (2)导师的考核意见及研究生综合表现。
3、三年级奖学金评审的成绩界定主要依据为:
(1)评审开始前一学年科研状况; (2)导师的考核意见及研究生综合表现。
五、评选流程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10月14日前,申报者交纸质版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科研成果方面、综合素质方面等支撑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wns威尼斯人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支撑材料汇总表》。
(2)10月19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在本学院内组织公开答辩、公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名单及博士国家奖学金差额候选人名单。
(3)10月23日前,学校组织博士生候选人进行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
(4)10月31日前,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11月15日前,获奖名单报教育部。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10月14日前,申报者交纸质版科研成果方面、综合素质方面等支撑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wns威尼斯人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支撑材料汇总表》
(2)10月23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本学院获奖员工名单。
(3)10月31前,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3、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
(1)10月14日前,申报者交纸质版各类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申请表、科研成果方面、综合素质方面等支撑材料,发送电子版《wns威尼斯人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支撑材料汇总表》
(2)10月23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组织答辩、公示获奖名单。学院审核并填写《公司研究生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3-9),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申请表中注明需要提交的附件材料一并交纸质版);
(3)10月31日前,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
(1)10月14日前,申报者交纸质版《公司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定申请表》、支撑材料,发送电子版《wns威尼斯人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支撑材料汇总表》
(2)10月23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获奖名单。学院填写《2019-2020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工作部;
(3)10月31日前,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获奖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六、注意事项
1、各类校级名人企业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不可与2020年董事长奖学金兼得,其他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可以兼得;
2、研究生申报奖助学金使用的所有学术成果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已经用于申请其他校级及以上奖助项目的成果不可再用;
3、所有申报者的学术成果必须以公司为第一作者单位;
4、所有申报者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学校相关学术道德规定和学术诚信规范,一旦发现获奖者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行为,除追回已获得的奖助学金外,将取消本人下一学年所有研究生评奖评优资格,导师在学术成果中署名通讯作者的,还将追究导师责任,并扣减本人所在学院下一学年各类研究生奖助项目名额;
5、申报者必须仔细阅读各类申报表格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并上报研究生工作部;
6、由于时间较紧,各研究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交至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纸质版材料交至育贤楼B104门口学工办信箱(浦口校区)、教学楼A408(卫岗校区),电子版报送邮箱:xgyxsb@njau.edu.cn。
联系人:姜晓玥(电话:025-58606574),夏丽君(电话:025-84395229)
7、申报者可在信管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评奖评优相关文件、查看获奖名单公示文件。
8、对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研究生申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诉人基本情况、申诉要求或事实、申诉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申诉人对其提出的申诉理由和事实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签名。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wns威尼斯人
2020年10月10日
相关通知文件及申请表格.rar